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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隆云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专职律师经过自己承办的若干房地产方面的经典案例,熟悉涉房法律法规和新司法解释,结合本地司法实践经验,对于拆迁补偿、普通的商品房买卖、房屋确权等整个涉房法律纠纷有一套完整的经验总结,该专职律师目前是云南隆云律师事务所从事涉房业务为专业的执业律师。


在日常生活中 您是否有过类似的经历?

恋爱期间购房登记为共有 分手后平均分配 贷款却没有平均承担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原系恋人关系,2010年杨某向公司借款2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了某小区房屋一套。2011年,该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杨某和李某共有,各占50%份额。后来,双方因故发生争吵,导致感情破裂,终止了恋爱关系,李某并从双方共同工作公司离职。原被告分手后一直未对讼争房产进行处理,购房贷款及购房首付借款均由康某一人偿还。2013年杨某结婚,并一直居住在讼争房产中,而且房屋项下贷款全部还清。后来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杨某认为该房产应系其一人所有。经评估,本案讼争房产估价时价值元。

本案中,双方在办理房产证时签订了一份所有权份额划分证明,明确双方对讼争房产各占50%的份额。故在分割房产时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履行,即李某与杨某对讼争房产各占50%的份额,法院判决被告杨某支付原告李某房屋折价款元。


隆云房产纠纷专职律师分析,本案讼争房产项下的贷款应认为是该不动产产生的债务,由于双方对债务未作约定,应按共有份额承担债务。被告杨某归还了全部贷款,其偿还的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在此情形下,被告杨某可就超出部分向原告李某追偿,要求李某归还相应份额的债务。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杨某未提出反诉,也未提出以李某应还份额债务抵扣相应房屋折价款的抗辩,故法院在本案中未对讼争房产产生的债务进行处理。如果杨某在此过程中请律师协助,那么,杨某可以要求李某归还相应份额的债务。


涉房案件性质复杂,形式多变,一般在律师在处理时都需要深思熟虑,而普通人不找律师的时候,往往大意而进退失据,因此建议所有面临房产纠纷的当事人,尽早寻求律师的帮助,第一时间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