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如发现非法商家,欢迎广大网民举报,举报电话:4000-999-800。

2、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3、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房屋产权归属是房产纠纷中常见的一种。离婚后房屋产权怎么更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铺位承租权、转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在住房方面给予对方帮助,如何规定?

云南隆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房产纠纷方面有着丰富办案经验,办理过很多错综复杂的房产纠纷案件。今天隆云()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房屋产权相关问题。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以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婚姻法有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个规定具体怎么执行?

解析:婚姻法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房屋的所有权。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困难。

如果亲们在房产方面存在纠纷,千万不要盲目处理,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需求佳解决方案,以免错过好的诉讼时期。